1、GB 19517-2009《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标准》。
2、GB14048.2-2001 《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低压断路器》。
3、GB14048.3-2002 《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3部分:开关、隔离器、隔离开关及熔断器组合电器》。
4、GB14048.4-2003 《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机电式接触器和电动机起动器》。
5、GB/T18216.1-2000 《交流1000V和直流1500V以下低压配电系统电气安全防护检测的试验、测量或监控设备 第1部分:通用要求》。
6、GB1208-2006 《电流互感器》。
7、GB7251.1-2005 《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1部分:型式试验和部分型式试验成套设备》。
8、GB1207-2006 《电压互感器》。
8、JB/T9661-1999 《低压抽出式成套开关设备》。
10、GB13539-2002 《低压熔断器第1部分:基本要求》。
11、GB4208-93 《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》。
12、GB/T 2900.16-1996《电工术语 电力电容器》。
13、GB 191-2000 《包装储运图示标志》。
14、GB/T13384-1992 《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》。
1、电气设备(Electrical Equipment)是在电力系统中对发电机、变压器、电力线路、断路器等设备的统称。
2、电气设备由电源和用电设备两部分组成。电源包括蓄电池、发电机及其调节器。用电设备包括发动机的起动系以及汽车的照明、信号、仪表等,在强制点火发动机中还包括发动机的点火系。
3、电气事故按发生灾害的形式,可以分为人身事故、设备事故、电气火灾和爆炸事故等;按发生事故时的电路状况,可以分为短路事故、断线事故、接地事故、漏电事故等;按事故的严重性,可以分为特大性事故、重大事故、一般事故等;按伤害的程度,可以分为死亡、重伤、轻伤三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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